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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四十五章 农村问题(2/3)

产程度相对较高的基干民兵和某些没有劳动能力的军烈属,其他的人有什么理由可以在集体劳动中偷懒呢?至于所谓的“干属”不参加劳动就更是混账,家人在城里当干部与他们留在农村的家属有什么关系?无非是村干部为了巴结讨好那些城里的干部、而对他们家属的偷懒睁一只眼,闭一只眼罢了

这些基本都调查清楚之后,胡卫东专门主持制定了新的监督制度,规定农村一切有劳动能力的村民都必须参加力所能及的集体劳动,如果村干部舞弊纵容,不但村干部会被降职甚至免职,他们的包庇对象也讨不了好,民兵和军烈属享受的待遇会被削减甚至取消,家人遭到包庇的干部更会受到牵连而遭到纪律处分,考虑到目前绝大多数农民都没本事写“人民来信”,胡卫东还多次派人下去暗访,甚至一度还让康部负责此事,来个以毒攻毒,果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

而考虑到各村大小悬殊的现状,胡卫东一方面在现实允许的前提下,将那些过大的自然村拆分,将那些过小的自然村合并,另一方面则捡起了后来的生产队概念,每个生产队一百多人,一个村可以下辖一个或多个生产队,这样较大的村子干部与员不够用的情况就得到了缓解。同时考虑到农村工作的特殊性,胡卫东特别培养了一批适用于生产队的“万能型”员,他们普遍只有小或者初中的化程度,却能够胜任生产队专业要求不高的记账、书面总结和汇报等基本工作,也能看得懂化肥农药的说明书,并配合上面派来的专业农技员推广各种农业科技成果,这样一个生产队就只有生产队、基干民兵和员各一个,有时其中还有一人身兼两职甚至三职的情况,从而大大精简了农村的干部队伍,相应地减轻了农民的负担。此外,随着中原解放区工业建设的飞速发展,取消农业税这件开中国两千年先河的大事,也被胡卫东提上了议事日程

注1:历史上76年直到96年大洪灾的这二十年是新中国历史上灾害最少的时期,其间没有任何后人铭记的大灾,而96年之后中国的国力已经起来了,即使遇到大灾,光靠国家力量也足以应付。要是运气差一点,早在80年代就又遇到类似唐山大地震、河南大洪水这样的大灾或者是这几年来日益频繁的自然灾害,再想想“911”恰到好处地及时出现,即使连笔者这个无神论者也不禁隐隐有种“天佑中华”的感觉

注2:对于以种植经济作物为主的村子,各项制度要相对灵活得多,尤其蔬菜生产基地都在城郊,胡卫东随时能够了解下面的具体情况,自由度更是明显比真正的“乡下”大得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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