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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章 你这个笨蛋(2/3)

也顾不得走光,赶紧走过去,把他手里的裙子夺了过来。

“干嘛?”她警惕道,高中的时候,她就有听过寄宿生,内衣被男生偷走的传闻,对这种古怪的嗜好有所了解。

陈煜瞅了季知琳一眼,笑眯眯的不说话。

……

翌日。

陈煜上完早上的微机课,在去曹娴雪家里之前,又去了趟商场,想给自己买两套正装。

审美或者说衣品这种东西,是最需要时间沉淀的,有很多男人,甚至三十岁出头,才找到适合自己的穿搭风格。有的,甚至根本就不在意形象。

‘好看’一直是稀缺资源,无论男女都是,而好看的男人比女人更稀缺,因为女人那是会上科技和狠活的,但男人别说上科技,甚至在意穿搭的都不多。

其实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说,男人卷颜值其实事半功倍。即便不卷,只要适当注意自身‘质感’,也能提高不少魅力。

活了两世的陈煜,最不缺的就是衣品,在他挑好衣服,换好西装从试衣间出来,店员小妹给他系领带的时候,眼神都有点躲闪和害羞了。

刚刚还是个学生样,换一身好帅哦~

“就这两套了,帮我包起来。”

陈煜离开男装店,随后又去挑了几件女装,昨天拿季知琳的衣服,目的就是为了看尺码。

她穿陈悠悠衣服的时候,陈煜才意识到,季知琳的新衣服实在是太少了。反正也花不了几个钱,也能养养自己的眼,就想好了给她买几件。

“快来!”没买两件,曹娴雪就发来短信催促。

陈煜看了看时间,便拦了一辆的士,直抵了曹娴雪在市区的家。

曹娴雪一看到改头换面的陈煜,立马瞪圆了眼睛,脸上破天荒的浮出一些红晕。

“还挺像回事的哈。”少女眨巴着眼睛,上下瞅了瞅衣装笔挺的陈煜,又围着他转了一圈。

最终上身的一套,是裁剪得体的经典蓝色休闲西装,下身则是一条牛仔裤,领带也卸了,让整体显得不那么死板。

曹娴雪点评道:“是不是有点太成熟了,我好不习惯,虽然帅是帅的。”

又过去一周时间,曹娴雪总算是拆掉了石膏,此时穿着一件象牙白的旗袍。

在家里,曹娴雪跟着她妈一样,常年是穿旗袍,按她妈方诗兰的说法,这是子女教养的一部分,可以培养气质。

但这种培养出来的气质,也就是在家里装一装。老子,去死,滚,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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