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百六十七章(2/6)
不能生撕了他们一样。
眼看着那些出身商贾之家的生员们都是一副口服心不服的模样,朱皇帝却又呵的笑了一声,说道:“朕知道做生意有风险,可是朕也知道,做生意能赚钱,那些赚了钱的商贾们能过上远超普通百姓的日子,能享受到很多平民百姓一辈子都享受不到的好处。”
“或者朕可以这么告诉你们,如果觉得朕对待商贾不公平了,觉得委屈了,你们完全可以选择从军、做工、务农,朕没有拦着你们,大明律也没有拦着你们,这都是你们的自由。”
首先就是朱老四假借搜查朱允炆之名垄断了海贸,接着就是
中原堂口有句老话,叫做“众口铄金,积毁销骨。”
比如说,甲申十七年之前的大明曾经流传过这样一个故事,甚至流传到大清:
小美撒了个娇,叫丈夫不要担心,于是小美的丈夫就再次出门。
嗯,老王感觉小美和他偷情属于无耻至极的行为,良心发现后干脆从床下爬出然后一刀把情人小美杀了,杀完之后还大摇大摆上班去了。
监斩官一看有问题啊,赶快层层上报,最后到了朱元章那里,朱元章也不含湖,直接召见老王,当面问道:“为何杀人?”
朱元章听完后,点头说道:“杀了一个不义之人,救了一个无辜者,这是好事啊!”(原文:杀一不义,生一无辜,可佳也。)
是不是够离奇的?
但凡是了解祝枝山这位老兄的,看到这里应该就明白了,这又是一篇胡扯出来抹黑朱重八的文章。
与之类似的还有方孝孺诛十族的破事儿。
再然后,朱老四就要求方孝孺写登基诏书。
《明史》中对这段历史的描述是“孝孺投笔于地,且哭且骂曰:“死即死耳,诏不可草。”成祖怒,命磔诸市。《太宗实录》的描述是“执奸臣齐泰、黄子澄、方孝孺等至阙下。上数其罪,咸伏辜遂戮于市。”
然而,不知道被纪狗改了多少的《太宗实录》没有提及方孝孺被诛灭十族的事情,连专门致力于抹黑大明的《明史》也同样没记载这事儿,成化年间宋端仪撰写的《立斋闲录》、《革除录》等关于建文忠臣的书中,也只是写道:“夷其族”却没有“灭十族”的说法。
《明史》还记载,方孝孺与其弟方孝友在南京被杀后,方孝孺的妻子郑氏与四个儿子中的两子方中宪、方中愈上吊自杀,两个女儿也跳河自尽,但是这也不是被朱棣“夷族”,而是其妻女、儿子在丈夫被杀后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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