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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 内斗(1/5)

清河县前任县令黄念祖,是个罪行令人发指的大贪官。他原本只是个监生,因姐妹嫁给了淮王府的总管,仗着王府的势,当上了县令,从没想过要为治下的百姓做些什么。清河百姓私下曾议论过,他当日上任时,只带了一家子寥寥数人,坐着两辆大车,三五个包袱,连衙门里的部分小吏手头都比他宽裕。可他在清河只待了半年,就已经迅速积攒起上万两的身家,之后的两年多时间,贪污的钱更是翻了十几、二十多倍!

黄念祖什么钱都要贪,也什么钱都敢贪!无论是县衙的库银、各地上交的税赋钱粮、预备买种子农具分发给农民的钱、修缮县衙房屋的钱、朝廷每年拨下来修水利的银子、安置流民的赈灾款……他还私自将县衙库房中为了预防灾年而备下的存粮,以及朝廷发下来救济流民的粮食,全都卖给了与淮王府关系密切的米行,又大幅提高吏员的顶首银,逼得一些能办实事但家境穷困的吏员不得不离开,代替的人多是付了大笔钱财才进了县衙,而当这些人成为正式吏员后,就更变本加厉地帮着黄念祖搜刮百姓的钱财。

前任主簿就是这些人中最狠的一个,而刘谢也是在那时不得不花光了所有的积蓄,只带着两个包袱搬进了县衙的吏舍,因为他身上的钱已不足以支付他在城中租房吃饭的费用了。

在将近三年时间里,清河县内的富户,只要是没有靠山的,几乎全都被黄念祖等人整得倾家荡产,好几家主人都进了大牢,少数几家在破了财后举家外迁,才得保平安。据说,黄念祖上任后头两年还算收敛,不敢对那些有子弟或亲戚在朝中任务的大户人家伸手,但最后半年却是越发疯狂了,一户士绅人家有个兄弟在御史台,只因拥有大笔田产,身家丰厚,还不买黄念祖的账,后者就给那位士绅安插了罪名,将他夫妻儿女都拉进了大牢,还将人打得半死。就是因为这件事,那位御史上本参奏淮王府纵恶行凶,皇帝才下旨治了淮王的罪。

黄念祖恶名远扬,臭不可闻,因此许多人本着不惹麻烦的念头,都尽可能绕着他走。河东码头就在清河境内,离县城不过几里路,但往来的客商上了岸后,都直接赶路去淮城,宁可夜宿野外,也不肯进清河县城。这种情况直到黄念祖倒台后,又有钟县丞多番努力,才稍稍有了好转。

刘谢回忆起过去的事,感叹万分:“黄县令真象个疯子,贪官我也听说过,还见过,从前咱们清河的几位县太爷,就没人是不贪的,但象他这么无法无天的实在少见!他贪这么多银子,有什么用?瞧他吃穿用度不过跟寻常乡下土财主似的,咱们周大人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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